离婚后如何继续持有欧盟家属居留?

【西班牙华媒网讯】读者问: 您好,我老公是西班牙人,我持有欧盟家属居留卡,目前我们正在协议离婚,想咨询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怎么把我的居留独立出来,能否继续保持目前持有的居留类型?还是要转换居留类型呢。

通力事务所答:您好,您这种情况我们律所有众多案例可以提供参考。欧盟家属居留最大的问题就是婚姻关系改变之后该怎么处理。很多不了解移民法的侨民朋友误以为既然与西班牙籍的配偶解除婚姻关系,就不能再继续持有这一居留类型了,要改成长期居留。其实不然,虽然理论上来讲,可以进行长期居留的申请,不管是否有做更改婚姻状态的COMUNICACIÓN,只要凭借离婚判决书就可以把自己的居留独立出来。但当婚姻关系持续超过三年之后,或者婚姻关系保持期间生了孩子,那即使婚姻关系解除,也有权继续保留欧盟家属居留,根据我们以往的案例,只要已经获得PERMANENTE的居留,就可以无条件进行更新。

但是很多朋友在离婚之后都想把自己的居留独立出来的同时又保持优势很明显的欧盟家属居留,即,不再做依附人,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首先要在离婚协议书SENTENCIA批下来的六个月内,向政府提交婚姻关系更改的COMUNICACIÓN, 就可以直接去警察局进行去名留卡。

提醒大家务必不要超过6个月这个时间期限,否则需要重新申请移民局的批文,就很费时间了。如果在SENTENCIA批下来六个月内没有及时通知政府,那么就要等政府的批准信寄到家里之后,拿着已经更换掉婚姻状况的通知书去警察局才可进行更名。而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居留卡已经过期,而有无法确定什么时候会收到政府的通知信,那么只能在证明已经符合相关规定后,选择更新欧盟居留卡,但是卡上将仍有前依附人的信息。因此我律所提醒大家应在离婚生效后及时去做COMUNICIÓN 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文章来源:TLLUSHIL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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